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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全面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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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松潘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环保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细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联席制度。一是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松潘有5大类21项10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19项、95项整改措施,完成率达90.4%。剩余2项整改任务、6项整改措施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二是中央环保督察移交信访问题7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信访问题1条已整改完毕,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共反馈松潘县环境问题2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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