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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建幸福和美松潘 筑民族团结福地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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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松潘县始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致力于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凝聚思想共识。组建懂藏汉双语、懂政策法规、懂民风民俗的“三懂干部”宣讲小组,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宣传阵地,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永远跟党走”“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宣讲3200余次,受教群众达7万余人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六化三整治”和“三域一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举办“孝、善、和、诚、俭、美”传统美德评选活动,全县涌现出美德典型个人(集体)400余个,编纂出版《幸福和美松潘民族团结福地》专刊,拍摄《松潘,我们共同的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成立土琵琶弹唱协会、羌族多声部协会、“象藏”艺术学校等民间艺术团体,培养非遗传承人81人,做大做强“民间花灯之乡”品牌。

创新载体形式。制定《松潘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展现“三线十点”特色亮点,巩固军(警)、景区、铁路等行业创建成果,纵横交叉抓“细胞工程”,民族团结进步“九进+N”创建模式在实践中逐步成熟完善,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截至目前,松潘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7个、州级示范(先进)区(单位)185个和教育基地1个、县级示范(先进)区(单位)203个,先后获得表彰、表扬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集体)4个、州级模范个人(集体)118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集体)220个及模范家庭100户。

深化团结活动。围绕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搭好“对口援建”联心桥,各族群众赴内地及沿海务工就业,帮扶地区和单位分批次选派干部交流挂职,在共学共事中深化本地与外地交流、理解和认同。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服务全覆盖,4000余名党员干部,全覆盖联系17个乡(镇)、122个村(社区)、1.5万余名群众,在听民声、知民情、纾民困中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切实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比如,进安镇真武社区、中江社区根据历史沿革、群众分布、民族结构等实际情况,形成了“四族一街居、风格迥相异”的各民族交融相处景象,营造了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

助力经济发展。松潘县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东部生态环境保护示范片、西部红色农牧推进示范片、南部农旅融合拓展示范片、北部文旅融合提升示范片”发展布局,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1.6:9.8:68.6,大力实施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大力发展牦牛、藏香猪、藏红花椒、高原蔬菜、道地药材等高原特色农牧产业,突出“特色农牧精深加工、清洁能源、民族文化工艺”等主攻方向,各族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虹吸效应”和“溢出效应”中鼓起了“钱袋子”,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藏羌回汉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突出依法治理。松潘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打造全省首个藏汉双语示范庭审,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进寺庙”活动,全面落实“联寺联僧”,34名县级领导和1017名一般干部全覆盖联系全县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探索寺庙教职人员参与生态管护机制,推行“寺庙+护林员”“寺庙+草管员”“寺庙+河长”“寺庙+环卫工人”四类模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法律政策七进”和基层法治创建,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相邻乡镇共同开展联防联治行动,成功创建州级法治示范县,全民共享共治、共护稳定的大格局初步形成,各族群众在守法用法、主动创稳中实现了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共享和谐盛世释放的红利,绘就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壮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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