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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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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1月

 

 

 

项目名称:松潘县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

 

责任单位: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任 人:王亮(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实施单位:红土乡、镇坪乡、十里乡、白羊乡。

 

 

实施负责人:项目实施乡人民政府乡长

 

            

建设地点:红土乡红土村、卡卡村;镇坪乡大坪坝村、双泉村;十里乡佑所屯村;白羊乡半边街村、下河坝村。

 

编制单位: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制时间:2019年1月

 

 

 

松潘县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阿州发改〔2018〕69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推进松潘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工作,编制了《松潘县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第19号令);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

《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2〕70号)。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省委“集体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为基本要求,从松潘县贫困量大面宽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的实际出发,以发展、民生、稳定为三大任务,重点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培育优势产业、促进社会保障、振兴教育事业、提升医疗卫生、建设精品旅游等内容,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强化支撑,助推松潘县建成“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和“扶贫攻坚示范县”,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要以改善发展环境,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扶贫开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共同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以科技为依托,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发展特色种养业,使各项产业有显著发展;坚持促传统产业,突特色高效农牧的产业化战略;

3、坚持群众积极参与,投工投劳,共同发展致富的原则。

4、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各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计划发展规模进行摸底,统计和分类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统筹补贴。

三、项目实施地点

    2019年以工代赈建设涉及4个乡7个村:红土乡红土村、红土乡卡卡村;镇坪乡大坪坝村、镇坪乡双泉村;十里乡佑所屯村;白羊乡半边街村、下河坝村。

三、建设内容、规模资金补助标准

(一)新建生产便道10公里,补助2.5万元/公里(红土乡卡卡村);

(二)道路硬化11.78公里, 补助400元/立方米(红土乡红土村3公里,镇坪乡大坪坝村3公里,十里乡佑所屯村1.65公里,镇坪乡双泉村1公里,白羊乡改造提升道路3.13公里。);

(三)新建河堤5940立方,补助350元/立方米(红土乡红土村堡坎200立方米,红土乡卡卡村1400立方米,镇坪乡大坪坝村1200立方米,白羊乡半边街村、下河坝村2500立方米,镇坪乡双泉村640立方米);

(四)新建钢架桥3座(红土乡红土村2座,红土乡卡卡村1座)。

    四、相关要求及措施

   (一)建设方式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使之尽快出形象、出效益、出经验,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对此方案中计划实施的项目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采取政府补助、群众自建或者乡政府自主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如达到招投标标准的,建议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技术要求

1、生产便道建设:路面宽度3m,泥结碎石路面。

2、道路硬化:路面硬化宽度不低于3m,厚0.20m,砼C30。

3、河堤建设:根据建设地实际情况确定宽度,高度,但均宽不得低于1米,高度(含基础)不得低于2米(浆砌片石)。

4、钢架桥建设:桥梁宽度不得低于3米。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年限为2019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55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52万元。

资金使用计划:

(一)红土乡红土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1万元,道路硬化3公里,钢架桥2座,堡坎200立方米;

(二)红土乡卡卡村生产便道建设项目:总投资101万元,新建生产便道10公里,钢架桥1座,堡坎1400立方米;

(三)镇坪乡大坪坝村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道路硬化及排水沟3.8公里,堡坎1200立方米;

(四)镇坪乡双泉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54万元,新建道路1公里,宽4米,厚20公分,堡坎640立方米;

(五)十里乡佑所屯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46万元,入户路硬化1650米,宽3.5米,厚20公分;

(六)白羊乡半边街村、下河坝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改造提升道路3.13公里,含道路堡坎2500立方米。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运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检查督导组,负责具体抓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由沈明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负责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建设地点、技术要求、实物工程量、施工队伍及资金使用进行公示公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的督导检查。

2、严格计划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下达的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由原审批部门审批,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3、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以工代赈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费、技工工资及务工群众劳务报酬等,不到用于占地、青苗赔偿、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费用,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在项目启动时预拨30%的项目启动资金,工程建设完成后经县以工代赈办、县委农工办、行业主管等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再拨付65%资金(村民自建全部拨付),到工程结束时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复验合格,再进行拨付。

2019年以工代赈工程,原则上以工程建设总金额的10%作为老百姓投工投劳的劳务收入。劳务收入的支付实行“一卡通”,施工单位须根据施工台账,详细汇总投工投劳情况,编制劳务收入报账表并提前打卡支付劳务费。报账表和打卡支付回执单作为县级财政报账的佐证材料。

4、严格工程管理

县以工代赈办是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监督主体,指导项目实施部门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协调交通、农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项目实施乡(镇)签订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责任书。项目实施乡(镇)、村签订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建设期限、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做到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资金、服务“五个到位”。

5、严格公开公示

加强公告、公示、公开。项目实施地乡政府应将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在乡村公示栏进行公示。

6、严格落实“三权”

要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7、严格劳务报酬管理

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时,除技术复杂、工程难度大、确需专业队伍施工的项目外,要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8、严格组织验收和档案管理

每个项目不论大小均要通过竣工验收。由实施乡人民政府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组织竣工验收(县农工办、县以工代赈办、县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村委会组成验收小组)。

验收合格后,核实实际工程量予以拨付工程款。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项目实施乡(镇)认真收集以工代赈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县以工代赈办按照一年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并分类、造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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