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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5号)

发布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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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鉴于北京市连续新增多例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根据省、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北京市来松人员疫情风险管控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614日后从北京市来松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对从北京市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来松的,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从北京市其他地区来松的,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松无固定住所的,一律到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已来松人员须立即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计划来松人员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乡镇报告行程计划、航(车)班信息、个人健康状况等,并提前准备健康码备查。

在松居住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尽快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广大干部群众和有关单位近期须减少涉京活动,做到“非必须不进京”“非必须不返松”“非必须不从北京市邀请人员参加活动”。如有发现北京市来松人员未主动报告或不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立即拨打举报电话(附后)。

三、机场、客运站等出入人员全部凭“健康码+测温+身份证”通行。乘坐公交车、出租车要正确佩戴口罩,并分散乘坐。

四、各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要落实防疫各项举措,进入人员要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入口要落实常态化管控举措,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工作。

六、全县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设置,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测温+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分类引导就诊。药店要做好发热、呼吸道疾病等药物销售的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

七、不信谣,不传谣。若接到县疾控中心通知,请一定主动配合有序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八、对故意隐瞒健康状况和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拒绝接受隔离等管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松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618

举报电话:

县卫健局

08377232524

大姓乡

08377257501

进安镇

08377232611

安宏乡

08377248001

川主寺镇

08377242215

镇坪乡

08377250004

青云镇

08377231929

岷江乡

08377245001

毛儿盖镇

08377257751

白羊乡

08164774003

镇江关镇

08377246003

小姓乡

08377245728

红土镇

08377258001

燕云乡

08377257551

小河镇

08377256001

黄龙乡

08377254001

十里乡

08377231339

下八寨乡

0837724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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