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龙滴水自然保护区内遥感监测涉及违规乱搭乱建人工设施。 |
牵头单位 |
松潘县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人 |
刘 宇 |
联系电话 |
0837-7232334 |
整改目标 |
严肃查办、惩处和整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规违法典型案件,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确保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依法开发和利用,形成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县生态安全。 |
整改措施 |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对保护区内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松潘县林草局与小河镇人民政府及时安排部署,依法对保护区内的违规乱建人工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
整改主要工作 |
依法对保护区内的违规乱搭乱建人工设施进行实地核查、责令停止并全部拆除,对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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