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法[2014]2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已申请创业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请有异议者在7日内,通过书面、电话、函件等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04月15日—2022年04月22日)
创业人员 创业时间 创办组织名称 补贴金额 李勇娇 2021年07月 松潘-果知美水果店 10000元 党晓燕 2021年05月 松潘巧农人种植园 10000元 仁青达介 2021年08月 松潘博福茶楼 10000元
监督电话:7232731
松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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