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企业:
根据《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阿州经信〔2022〕59号),下达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切块资金600万元。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州经信农加函〔2022〕68号)和《阿坝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建〔2022〕19号)要求,为切实发挥本批次省级切块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作用,确保资金规范化使用,现面向全县企业征集松潘县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
一、项目征集方向
征集项目需符合《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乡村振兴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等领域,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企业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等方向。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少于20万元。
二、项目征集条件
(一)已获得过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
(二)企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已备案项目,优先考虑已完工或在2022年9月前能完工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税收等事件,无不良信用,没有纳入联合惩戒名单,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州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
(四)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着眼于发展壮大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拓展农产品市场等长远发展方向,从大局和整体进行申报项目。
三、项目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3日-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报企业务必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方向,确保项目申报方向的准确性和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二)在报送松潘县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切块资金征集项目表的同时,申报企业要一并报送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税收等事件,无不良信用,没有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的证明;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在5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运行股。
联系电话:0837—7232750,邮箱:2874142905@qq.com
附件:松潘县2021年省级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征集表
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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