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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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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

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精准、科学、高效推进疫情防控。按照国家、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入县人员管控。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风险城市旅居史不再扫场所码。来(返)松人员不再报备,不再对重点地区来(返)松人员开展排查管理,不再实施“入川即检”、入县“落地检”。

二、优化重点场所管理。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茶馆)、KTV、桑拿洗浴、健身房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余公共场所严格佩戴口罩,不再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风险城市旅居史。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自行确定防控措施。有疫情的学校要以最小生活单元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三、优化调整隔离管理

(一)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

(二)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县广大群众不再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提供“愿检尽检”服务;高风险从业人员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做好一日一检、一周两检和抽样检工作。11检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12检人员: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20%的抽样人员: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

五、强化医疗救治保障。为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人员分类提供健康服务。全县所有药店要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和其他常规药品的采购储备,保障正常运营,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六、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优化调整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推动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群“应种尽种”“全程接种”“安全接种”。

七、倡导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定期通过抗原检测、核酸检测等方式做好自我检测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乡镇做好无症状感染者及轻型确诊患者和密接人员的居家隔离管控。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松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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