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4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54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5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55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6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56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7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59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 | 行政征收 | 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征用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60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60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61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61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紧急情况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令暂停作业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62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 62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奖励 | 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不含表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63项 | 县级部门 |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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