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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衔接行权调整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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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衔接行权调整事项目录
序号 部门 全力类型 权力名称 调整依据 权力主体 备注
1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3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7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4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13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5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14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6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损毁城市园林绿地;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17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7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18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8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1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9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从事挖砂、爆破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等安全的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2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10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5项 县级部门 除进安镇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11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损毁、盗窃、占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6项 县级部门 除进安镇、大姓乡、岷江乡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12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7项 县级部门 除进安镇、大姓乡、岷江乡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13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随地便溺;从车辆内或者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在住宅区内从事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的经营活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及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8项 县级部门 除进安镇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14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9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15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0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16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易飘洒物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或者违规倾倒;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1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17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2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18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3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19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4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0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施工现场容貌管理规定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5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1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批准用途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设超过批准规定期限不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经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6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2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7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3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39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4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4项 县级部门 除小河镇、大姓乡不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均需收回
25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5项 县级部门 除镇江关镇、小河镇、大姓乡不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均需收回
26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6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7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7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8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8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29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49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30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0项 县级部门 所有乡镇均需收回
31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1项 县级部门 除青云镇、大姓乡、黄龙乡、下八寨乡不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均需收回
32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2项 县级部门 除小河镇、大姓乡不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均需收回
33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安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3项 县级部门 除青云镇、小河镇、大姓乡不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均需收回
34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小河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6项 县级部门 除小河镇、大姓乡、镇坪乡、白羊乡需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35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畜家禽,饲养宠物和信鸽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大姓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8项 县级部门 除大姓乡、镇坪乡、小姓乡、燕云乡需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36 县综合执法局 其他行政权力 对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理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大姓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50项 县级部门 除大姓乡、安宏乡、岷江乡需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37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启公共消火栓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大姓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62项 县级部门 除大姓乡需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38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人不履行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安宏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25项 县级部门 除安宏乡需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39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摊点卫生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镇坪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第68项 县级部门 除镇坪乡、小姓乡、燕云乡需收回该项行权外,其余乡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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