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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府干〔2017〕13号
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刘开萍等同志非领导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刘开萍同志松潘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次中当秋同志松潘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郭雪敏同志松潘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向琴琴同志松潘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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