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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刘开萍等同志非领导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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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府干〔201713

 

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刘开萍等同志非领导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刘开萍同志松潘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次中当秋同志松潘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郭雪敏同志松潘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向琴琴同志松潘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1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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