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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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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文件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阿坝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松潘县实际,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出通知明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办法。

《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包括总则、办理范围、办理原则、办理程序及要求、组织领导和附则。《办法》明确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阿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松潘县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工作要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法。

《办法》明确代表建议,是指县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及闭会期间分别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属于县、乡(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书面建议。政协提案,是指县政协委员、参加县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向县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县政协全体会议期间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经审查立案后,属于县、乡(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办法》办理原则是政府统筹,分级负责,依法办理,按规操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办法》就建议和提案的交办、承接、首次办理、首次答复、寄送、跟踪回访、动态办理、沟通联系、网络化管理、信息公开、自查与总结、立卷归档等办理程序及要求作出了相关规定。《办法》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的职能职责作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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