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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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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松潘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松潘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件解读

一、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涉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理念,按照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部署,以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扣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坚定贯彻落实上级规划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不断深化县委县政府一城两心三地发展,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绿色矿业建设,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主要目标

一是到2025年底,东北寨地区的岩金矿勘查工作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成果进一步巩固;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是岩金等矿产资源实现找矿新突破。充分利用松潘县的矿产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商业性投资,加强对岩金、地热等矿产的勘查工作,在政策支持和地方谐调基础上适当推进已有岩金矿勘查力度,不断提高岩金矿产资源综合勘查水平,实现岩金矿资源储量增加。其他探矿权的勘查程度均有所提高。到2025年底,力争新增岩金资源量3吨,实现找矿突破。

三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成兰铁路、成西铁路配套建筑用砂石随建设需求加快落实,川主寺地热和东北寨金矿力争本轮规划期间实现转采前期工作。其他资源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处理力度不断加大,矿山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得到解决。预期到2025年底前,力争完成2个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99公顷。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是实现绿色共享矿业发展新格局。将绿色发展贯穿于矿山勘查开发全过程,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管理。新建矿山在出让合同和出让公告中明确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生产矿山严格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到2025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35年,规划区所有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五是矿山生产要素结构不断优化。矿山生产建设,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矿产勘查、矿业开发等产业的融合,大力开展数字矿山建设,包括智能化、数字化、机械化采矿技术,提高劳动力素质及安全生产能力,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鼓励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共伴生矿产高效节能分离提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和推广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技术,因矿制宜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善矿山环境。

六是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增强民生为本和科学开发的理念,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健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新局面。到2025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资源家底更加清楚。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优化矿产勘查与开发布局

坚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深化落实上级规划生态保护优先优化勘查开发保护格局,以促进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稳慎推动岩金矿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积极推进岷江流域地热配套旅游产业勘查开发,严守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底线,着力打造岷江、涪江上游重点流域绿色矿山生态带。强化资源安全保障统筹勘查开发与保护,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和重点,重点勘查岩金矿产,配套旅游产业重点勘查地热矿产。禁止勘查硫铁矿、泥炭等产能过剩、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矿产。重点开采矿种岩金、地热矿产障。限制开采铁、锰等对岷江、涪江流域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矿产。禁止开采砂金、湿地泥炭、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矿产。推动岩金矿资源勘查开发,加强锰矿资源储备保护,科学设置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矿业权出让规定出让采矿权,保护正当合法竞争。

(二)坚持集约节约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合理确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实行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投放总量双调控,力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落实上级规划对总量配额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执行部、省矿产开发产业政策。严格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管控,宏观调控砂石土资源规模与总量,落实上级规划分配的开采总量指标,积极探索划定砂石调入储备区。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节约水平,加强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探索净矿出让配套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矿产勘查,持续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方式,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优化收益共享分配机制,推进档案资料信息化建设。

(三)加快推进绿色矿业发展促进矿业转型升级

严格绿色勘查要求,勘查项目工作必须满足《绿色勘查指南》、《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0374-2021)等文件要求,约束勘查行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结合县域内矿业勘查开发现状特点,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和企业形象六个方面积极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提倡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水平,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矿山生态保护准入条件,加强矿山开采全过程动态管理。针对矿山不同开发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现矿山地质环境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加快历史遗留矿山排查推动生态修复工程。

()强化规划管控保障规划实施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和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发挥管控作用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完善调整机制,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涉及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调整、禁止和限制规划区边界调整,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支持力度。

四、规划主要特点

一是加快转型,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相协调。加快发展绿色矿业,采用先进的勘查、开采及选矿工艺,提高采选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共赢,实现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二是优化布局,促进矿业协调发展。统筹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及产业布局和时序,坚持资源就地转化原则,推进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传统村寨保护相协调,形成协调有序的矿业开发利用与保护新格局。

三是改革创新,增强矿业发展动力。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岩金矿、地热等矿产勘查开发的活力和竞争力。延长产业链,强化高附加值,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四是互利共赢,构建岩金矿产业双循环格局。充分发挥岩金矿资源优势,扩大和深入推进岩金矿业主与省内外乃至国内外的金矿产业上下游企业合作,构建岩金矿资源产业内外双循环发展的新格局。

五是资源惠民,共享矿业发展成果。按照上级规划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不断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矿产资源开发与资源就地转化、产业发展、群众致富有机结合,推进政府、企业、矿区所在地群众共享资源收益,服务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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