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松潘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府办发〔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松潘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松潘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群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及获得感,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3月底前,全面落实省、州召开的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建设和数据集约化培训要求,依托阿坝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本辖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初步完成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就业、卫生健康、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药品监督等8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的全面梳理细化、公开要素填报及发布,并进行全面集中公开展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3月10日前)。
制定松潘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8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进动员会(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完成事项梳理(3月15日前)。
厘清权责清单,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专题研究,精准认领试点领域。
1.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社会救助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就业领域(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县科技农牧局)。
6.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7.卫生健康领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公开平台(3月15日前)。
完成松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各相关单位基层政务公开发布栏目账号权限、内容发布等配置工作,完成试点领域公开专栏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四)推进信息发布。(3月25日前)
各相关单位按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要求,及时动态发布信息,系统梳理发布信息更新频次,完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农牧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组织试点验收。(3月31日前)
优化试点专栏,提升展示效果,确保内容精准,各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自评,撰写总结报告,做好州级验收准备(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教育局、县科技农牧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州大数据中心指导下,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及发布工作。
(二)加强队伍保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健全专业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要常态化维护更新,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依法依规公开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将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不定期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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