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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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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松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松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松委发〔20149号,以下简称《方案》和《意见》)要求,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的通知》(松府办函〔201042号)文件精神,设立松潘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

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二、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㈡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高速公路协调管理的有关工作。

㈢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㈣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㈤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㈥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㈦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境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㈧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㈨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㈩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工作。依法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组织实施对交通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负责编制部门预算;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筹集、监督、管理;负责县属交通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计划财务和局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参与全县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扶贫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交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㈡行政审批股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党建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㈢交通建设规划管理股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备、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备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交通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外事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

安全运输管理股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恐维稳相关工作。

松潘县交通战备办公室(松潘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草拟全县交通战备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县交通路网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交通要求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物资调用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的国防运输动员和运输征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交通、邮电、航运等部门的交通国防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松潘县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不含兼职);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2号楼

办公时间:08:30-12:00 15:00-18:00(夏季)   09: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32344

负责人姓名: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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