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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安宏乡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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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阿坝州调整马尔康市等10个县(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2号)、《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阿编办〔2019152号)、《松潘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松委办发〔20201号)和《中共松潘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松委〔20212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松潘县安宏乡委员会(简称安宏乡党委)是乡各种组织、县级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本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对本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松潘县安宏乡人民政府(简称安宏乡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领导。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乡机关、村、驻辖区单位、行业、“两新”组织等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统筹经济发展。

1.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国有资产,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等。

5.负责村镇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民生改善。

1.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2.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殡葬管理、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移民搬迁、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维护社会稳定。

1.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指导村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辖区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5.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力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组织斗争。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松潘县安宏乡安宏村1230

办公时间:08:30-12:0015:00-18:00(夏季)  09:00-12:00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48001

领导介绍:

     党委书记

邓邓扎西  党委副书记、乡长

余家魏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扎西罗吾  维稳副书记

     纪委书记

     武装部长、副乡长

陈萧韵  副乡长

     副乡长

廖茂强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唐妮娜  司法所所长

第四条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

(一)党政办公室,挂财政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乡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乡机关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秘、档案管理、党政印章管理、信息、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村级财务管理,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车敏    联系电话:1538768281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统筹辖区内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村党组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工作。负责本乡机构编制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监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报告和讲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车敏    联系电话:15387682811

(三)维护稳定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武、政法、统战、信访、稳定、民宗、群众、防邪和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法治建设,配合开展调解和帮教管理,承担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活动。负责流动人口、外来僧道管理。负责基层自治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和兵役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扎西罗吾    联系电话:18990417820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配合开展辖区内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移民搬迁、土地流转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指导、监管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负责村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建    联系电话:18283724912

(五)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统一领导教育体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应急抢险和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习以及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老旧危房安全排查,落实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监管和住房安全宣传引导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马磊   联系电话:18909049777

(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综合执法办公室牌子。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参与拟订乡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及建议。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生活、生产、经营、农业等污染的监督检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导辖区内生态农业、牧业建设。负责辖区内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省政府授权,按照县政府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整合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条乡人大、纪委监察、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安宏乡寺庙管理所继续按照中央、省、州有关要求执行,受县宗教工作部门委托,行使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

第七条安宏乡行政编制28名(含安宏乡寺管所2名)。其中,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党务副书记兼宣传委员1名,维稳副书记兼政法委员、统战委员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副乡长3名(其中1名由专武部长兼任)。股级领导职数6名。寺庙管理所所长由分管寺庙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第八条安宏乡设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宣传并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拟订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各项工作。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协助派驻到乡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窗口事宜。指导村便民服务点业务工作。牵头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联络、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

负责人:廖茂强   联系电话:13320674789

(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

负责人:李建    联系电话:18283724912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宣传并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等技术、品种、机具等的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和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林业、农业苗情、灾害、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承担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

负责人:李建    联系电话:18283724912

(四)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宣传并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就业、社保、医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救助、救济、低保、儿童、老龄、残疾人等社会事业服务工作。宣传并贯彻落实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订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负责对乡村文化、文艺等活动的指导、协调和宣传工作。拟订旅游发展项目实施计划,搞好旅游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信息上报等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根据服务对象多少,由乡党委、政府明确12名专兼职人员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负责人:马磊   联系电话:1890904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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