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年终考核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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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松潘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创新高,县创建办和县委统战部牵头抽调机关相关单位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于12月11日至12月18日分别对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省州驻松单位、企业、学校等共计88个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终督查;并重点就2019年申创州级、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的单位开展督导验收。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从查找问题、部署推进、对标落实三个重点开展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对创建工作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呈现出许多特色亮点。但个别单位仍然存在的宣传氛围不浓、档案整理不规范、特色亮点不突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按时按节点完成,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督查组要求各单位、乡镇:一要做好环境整治工作。要积极引导各族群众亲自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做到门前屋后、集中活动场所干净整洁。二要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要严格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在现完成的基础上完善痕迹档案资料,要求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归档整理规范。三要进一步强化氛围营造。多种宣传模式相结合,以“线上+线下”的模式再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热潮。

此次目标任务督查,全面了解了我县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为2019年创建州、县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奠定了基础。同时针对个别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给与了有力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力推动了松潘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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