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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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松潘县青云镇石河桥村、川主寺镇元坝子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拟征收总面积5.9022公顷(88.53亩)石河桥村集体土地面积3.2107顷、元坝子村集体土地2.6915公顷,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松潘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建设用地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松潘县自然资源局将20251017日起对本次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摸底核查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涉及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调查期间主动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中共松潘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配合、广泛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1017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松潘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网址:www.songpan.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松潘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一)

2.松潘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51016

附件1

松潘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一)




  








附件2

松潘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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