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潘县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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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潘县委组织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拟定本县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调查掌握县属各级党组织、党员状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发展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负责全县党员党籍、党龄的审查落实和党员部服从党组织劝退、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面问题的处理。 

3)负责制订全县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办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呈批手续和委员增补批复手续,办理呈批党组织的设置,协助县委做好召开党代会的组织筹备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指导和协助基层党委开好党代会。 

5)适应新形势,加强农村、学校、两新组织、社区和机关党建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6)制订县属委、办、局、乡镇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负责考察、了解干部、办理副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交流工作。 

7)按有关规定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和所管干部的统计工作。 

8)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属各单位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情况,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推广经验。 

9)负责对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10)负责协调各部门作好经常性的人才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督促全县人才工作。 

11)了解掌握全县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老干部政策情况,指导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干部退休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干部信息库、党员信息库建设,并做好维护、更新和应用工作。 

13)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干部和组织工作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基层党委的组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4)完成县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组织部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部值班工作、秘书事务、信访举报、新闻宣传;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接待、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件审核、文书档案管理、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机要保密、文件、财务审计、传达收发、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基本建设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承办部机关干部职工的奖励惩处、工资待遇、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重要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组织协调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研究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抓好督促检查;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负责《组工信息》、组织史、大事记、组织工作年鉴的编撰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直机关工委

负责对县直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抓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老干部局

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加强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引导、服务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反映和报告老干部所提出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对各单位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统筹管理老干部工作业务经费,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丧葬事宜;负责处理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委党建办

负责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和提出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全县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办理县直单位党组织的设立、撤并等审批工作;负责县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乡镇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人才办

负责全县各类人才的培养、选拔、监督及人才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订实施全县人才工作政策和培训计划等;指导和参与相关人才奖项工作的评选、表彰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制定引进人才的计划;负责全县人才统计,开展统计分析,提出全县人才队伍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日常联络服务工作;全面负责“校地合作”相关事宜;协调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组织工作室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及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工作;承办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事宜;负责基层党建服务脱贫攻坚、稳定发展等中心工作协调推进相关事宜;参与县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指导各级党委召开党代会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审批指导乡(镇)党代会方案;负责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协调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费及党员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关系接转;承办追认党员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起草本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文件和材料等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及党员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两新”党工委 

  负责全县社区、机关、企业、事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等工作;研究提出“两新”领域党组织的设置,指导、承办党的基层组织建立、调整和选举工作有关事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远程教育中心

  指导全县基层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抓好远程教育视频播放收看工作;组织远程教育视频的购置、复制及拍摄工作;负责远程教育视频的发放及租借工作;加强远教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电化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意见,制定具体措施。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组织建设舆论宣传工作,撰写、收集、上报组织工作信息,采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音像资料、推广推介党建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策划、制作组织工作宣传视频、电视栏目、党建杂志,维护更新微信公众号、党建网站等宣传平台,维护更新大组工网,及时跟踪网络舆论,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弘扬社会正能量。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指示,发挥党员电教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组织工作服务”的作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委组织部的重点工作,制定全县党员电教工作计划,做好指导、管理、协调工作;组织下发上级组织部门指定的党员电教音像材料,做好党员电教音像材料的制作、引进、复制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收看任务;办好党建电视栏目,制作党员电教重点片,并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党员电教片的制作及党建电视栏目的开办;负责全县党员电教工作的技术培训和党员电教设备的管理,承担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技术服务工作;调查和掌握全县党员电教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全县党建、干部管理等工作搞好宣传和服务;加强与其他县(市)党员电教中心的联系,搞好信息交流。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群工办

负责全县群众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机制完善,交办和协调办理群众反映事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做好信息调研、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督促联乡包村单位开展走基层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体解决各类实际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综合提供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干部监督室

负责对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并进行督促和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问题;搞好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运用;受理“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办理,负责干部监督相关材料的报送;负责全县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的实施;负责干部审查工作,承办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事项。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干部工作室

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调整、交流及退休工作;负责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公务员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党群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配合州委组织部做好州管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负责州管干部工资呈报;制定干部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抓好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政法干部等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养;负责全县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以及政协会议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做好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干部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做好干部任免表等材料的归档;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好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干部队伍的状况,为全县的干部调配和交流轮岗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做好援藏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县管公务员档案,负责全县干部档案的宏观管理;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干部选任中存在的问题。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委组织部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工勤在职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四、资产情况

组织部固定资产总额5079.58万元。  

截至2018年,组织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606.76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减少14.97万元,减少2.4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606.76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减少14.97万元,减少2.4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组织部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98.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9.77万元,公用支出48.6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组织部单位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308.33万元,(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249.5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4.项目支出308.33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9万元,相较2018年增加了0.01万元,增长1.12 %。因单位人员增加,预算相应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7.1元,相较2018年增加了0.95万元,增长5.88 %。因单位人员增加,预算相应增长。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组织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支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组织部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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