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统战部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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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人员编制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三公”经费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组成。

县委统战部设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民族宗教股台侨及藏胞工作非公经济党外人士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体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决策部署,开展藏传佛教寺庙依法管理,做好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教育和政治安排。

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开展统战工作。

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对境外藏胞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达赖集团和国外藏胞的动态信息,负责接待和管理来县探访的国外藏胞,负责安置回国定居藏胞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外藏胞重点人物的联络争取工作,负责对国外藏胞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动员国外藏胞为我县经济、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发展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县涉及国外藏胞的重大事件。承担县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统一领导台湾事务统战工作,牵头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

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指导寺庙管理委员会(所)工作;受县委委托,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伊斯兰协会、县佛教协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机关干部管理、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服务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部机关目标管理和组织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考评。

负责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文化工作,协调做好涉侨、涉台统战宣传工作。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战线工作平台,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统战系统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负责统一战线课题调研。负责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部机关单位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部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史志、信息编撰工作。

)民族宗教股。负责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全县性宗教团体。承担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协调处理宗教领域重要问题。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协调指导宗教团体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达赖集团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台侨及藏胞工作股。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海外侨胞、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统筹协调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并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联系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及人士。指导海外反独促统工作。联系、指导、协调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

承担县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境外藏胞工作专题调研、对外宣传、联络、争取、分化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达赖分裂分子境外分裂分子渗透破坏活动有关情况和动态。负责安排参与归国探亲藏胞的接待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县境外藏胞、定居藏胞、探亲藏胞和滞留藏胞的建档立卡工作和国外藏胞亲属的统计造册工作。负责调查掌握全县非法越境人员和境外认定活佛有关信息工作。负责妥善安置归国定居藏胞工作。负责开展定居藏胞的宣传教育,协助指导其发展生产等工作。

)非公经济党外人士股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系港澳工商社团及相关人士。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县领导与党外干部联谊交友工作。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其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贯彻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和指导。负责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委统战部行政编制13名。其中,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2名(不含兼职)县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第七条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29日起施行

二、人员编制

县委统战部行政编制13名。其中,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2名(不含兼职)县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4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统战部固定资产总额815.79万元。截至2021年,县统战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338.7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339.2万元减少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338.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9.2   元减少1 %。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 311.7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5.2万元,公用支出 万56.4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常委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 27  万元,其中:常委工作经费5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8万;信息情报费10万;伊协、佛协工作经费4万   。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013401)  25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和健康支出 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它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255.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6.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 万元。

4.项目支出: 27万元

五、“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2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  0.7万元,相较2020年减少了  0万元。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因我单位是常委部门接待任务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 辆,(越野车  辆)多功能0辆,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  23.7万元,相较2020年15.2万元增加38%。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    。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0统战部-2021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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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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