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公安局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能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完成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指挥全县的警务活动,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警令;起草文件,承办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负责110、122和119报警服务工作和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安统计、调研文秘和机要密码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事项;负责全局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局的文电、会务、机要、统计、保密、档案、史志、安全、绩效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协调、指挥。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保密工作;组织密码机要通信及文件的传送;管理涉密文件。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和信访接待,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事)件,督促、协助局属各所、队、室办理信访事项。管理公安有线、无线、机要通信、机要传真、公安局域网,管理全局文书(电子)档案及音像资料。
(2)科技通信大队(简称:科通大队)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公安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收集、管理公安科技信息,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本局各类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信息管理,负责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组织和参与全县公安战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管理监督和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整合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共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4)网络安全保卫和技术侦查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的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对互联网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目标实施技术侦察;依法查处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公共互联网场所管理。
(5)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贯彻实施有关治安、户政、民爆危化物品管理和警卫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治安案件的查处和重大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负责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掌握和治安信息收集;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化物品和爆炸物品,负责排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旅店、印章、废旧物品收购和文化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组织开展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影响大、危害重的治安案件及公安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含黄、赌、毒案);指导、监管治安防范专业队伍、群防群治组织、保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依法监督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部门、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其治安情况和动向,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研究制定全县重大警(保)卫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警(保)卫任务;组织、参与治安整治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征兵、军队院校招生的政审工作及向各行业提供公安政审服务,协调大中专招生、征兵的面试工作;履行指导全县的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人口统计、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指导各派出所管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群。
(6)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出入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境进行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打击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承办我县对外开放的审核报批事宜;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挂反恐防暴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牌子)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活动动态,分析犯罪形势,提出打击、防范、控制措施及策略,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负责公安管辖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痕迹鉴定、物证检验、法医学鉴定和侦查、报捕、移送起诉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制定全县刑侦工作发展规划和刑事技术建设,为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和服务;负责全县刑事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指导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刑事技术人员培训。
牵头实施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平息暴乱、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侦破相关案件,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参与跨区域执勤任务,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及其他上级赋予的特殊任务;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反恐防暴队伍的教育培训。
侦办全县经济犯罪案件。收集、研判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全面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和形势;指导全县经侦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8)禁毒缉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对策;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全县毒品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实施管理麻醉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指导、组织和参与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戒毒工作;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民警的业务培训;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交通管理大队(增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牌子)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交通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查处交警(公路巡警)违法违纪案事件;负责道路交通和辖区治安巡逻,现场处置群众报警求助,调处道路交通事故,办理交通案件,开展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交通民警、交通协警(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拟定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负责交通管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维护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车辆入户及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等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开展摩托车入户及检验、摩托车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工作。
(10)法制管理监督大队(简称:法制大队,挂信访室牌子)
规划及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由本局管辖的各类案件和内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承担依法办理收容教养案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执法情况;指导和依法承办公安国家赔偿、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代理县公安局行政诉讼活动和自办案件侦查;参与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组织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调研和警察法学研究;负责公安法制建设。
代表县公安局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授权范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并协调县政务中心涉及公安业务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协调、督办全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
(11)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指导协调宗教、民族、文化等领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国保基础台账、更新维护国保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现行案件、突发事件的情报信息搜集、勘查检验、侦察取证等工作;负责全县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搜集和立案侦查;负责全县涉及其它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等案件的查处和情报信息搜集;负责对全县国家安全、涉稳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汇总和上报工作。
(12)警务督察大队
纪检监察室为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办事机构与派驻的行政监察机构合署办公。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全县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事件;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合法权益等工作。
(13)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党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了解和掌握民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4)政工室(挂党委办公室、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室、民警心理健康保护中心牌子)
政工室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警力补充、调任转任、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抚等工作;负责办理警衔事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及领导干部调训工作;负责全局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公安对外新闻发布事项,协调引导公安对外宣传,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指导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公安文化建设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承担全县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政工室文秘、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规划、指导公安训练基地和公安机关教官队伍、课程建设。负责公安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及公安院校招生、本局自用协警、协勤人员的政审及面试工作。
(15)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后勤(警务)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警务装备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掌握全县公安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研究制定宏观管理政策,统计、研究和分析社会发展中公安经费、公安装备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承担全县警察和非军事系统警械警用武器的供应工作,组织警用武器、装备的保管和调运;负责全局公安保障经费的转移支付及装备、经费的分配,指导全局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及经费使用,组织实战警务保障工作;应急管理局物资储备库;指导、协调、参与全局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编制全局经费预算,管理全局经费和国有资产;制定全局后勤管理制度;管理全局车辆、安全、卫生、绿化、水电、接待、内部安全事务等工作;负责民警被装管理、发放和民警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工作。
局警用装备仓库挂靠警务保障室。
(16)县看守所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残刑犯实施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挽救和改造工作;管理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开展深挖犯罪工作;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指导驻所武警看守业务。
(17)县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的羁押、管理、教育工作;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依法对决定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处罚的工作。
(18)旅游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治安环境,组织开展对旅游景区和涉旅的重点地区、路段的治安整治;负责全县景区涉及旅游的重大案件查处,配合旅游、工商等部门开展涉旅案件的执法工作,指导相关派出所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指导景区安保工作。
(19)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和危害森林和草原领域的刑事、治安案件,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管理和防火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公安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公安局共编制数217个,其中:行政编制206名,工勤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201人,其中:行政人员186人,工勤15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12887.38万元。截至2024年,共有公务用车6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5988.83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5719.09万元增加了4.7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5988.83万元,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5719.09万元增加了4.72%。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988.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70.94万元,公用支出617.8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的专项经费。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040201)4430.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53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266.65万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31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47.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5350.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7.8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2万元。
4.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78.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3.98万元,相较2024年减少了0.24万元。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75.00万元,相较2024年减少了5.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度,无重点预算绩效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松潘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5日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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