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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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交通运输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资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高速公路协调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境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工作。依法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组织实施对交通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记章程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行业会记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负责编制部门预算;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筹集、监督、管理;负责县属交通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计划财务和局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负责交通扶贫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交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防治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交通建设规划管理股

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定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备、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备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道费、战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验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交通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外事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建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程,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

(三)安全运输管理股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共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正常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反恐维稳相关工作。

(四)松潘县交通战备办公室(松潘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草拟全县交通战备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县交通道路网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交通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物资调用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的国防运输动员和运输征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交通、邮电、航运等部门的交通国防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五)行政审批股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文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党建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交通运输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8,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9名。

我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共计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3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交通局固定资产总额542.72万元。截至2020年,共有公务用车10辆。

五、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537.57万元,无基金预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530.2元增加1.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537.5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30.2元增加1.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9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2.99万元,公用支出21.7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村公路养护及交通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242.87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140101)219.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2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和健康支出15.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公路养护支出242.87万元。

6.职业年金支出13.36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251.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5万元。

4.项目支出242.87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5.5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38万元,相较2020增加0.01万元。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相较20206.3万元减1.17万元,减少18.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项目,绩效目标主要为部门支出绩效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6交通局-20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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