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松潘县统计局本级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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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统计局主要工作职能

县统计局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十)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管理办公室。协助本县有关部门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职务评聘报批等工作;管理和监督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经济社会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松潘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综合股,投资、贸易统计股,能源、工业、交通、农村经济统计股;统计局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本系统专业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统计宣传工作。

承担机关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作;协助州局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国民经济核算综合股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全县统计数据资料。整理提供民族地区综合统计资料。负责全县统计业务目标管理与考核评比工作;研究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归口管理部门统计。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民营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民营经济、投入产出核算工作;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分析研究报告;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三)投资、贸易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人口、工资、劳动力的统计;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居民收支调查并进行监督检查和预警分析;搜集、整理服务业统计数据,核算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并提出分析建议;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贸易、餐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业、外经外、旅游等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四)能源、工业、交通、农村经济统计股

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科技统计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统计调查;整理提供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全行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产品、产量、产值等各项效益指标的考核,并为县政府提供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依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和经济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数据;对全县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发展水平、农牧民收入水平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分析;负责全县乡镇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县农村统计调查人员业务指导和抽样调查网点的管理;开展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焦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统计局共编制数16个,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在编人员16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8人,退休人员4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统计局固定资产总额80.21万元。截至2023年底,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363.66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306.36万元增长18.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363.66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306.36万元增长18.7%。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363.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8.17万元,公用支出35.49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010501)19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事业运行(2010550)39.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8.22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9.11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3.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3.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住房公积金(2210201)28.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0. 统计管理(2010506)18.6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管理事务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327.2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4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2万元。

4.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7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34万元,相较2023年增加了0.02万元。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相较2023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无。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12-松潘县统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松潘县统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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