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松潘县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本级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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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科农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推进科普能力建设;负责科技信息管理并指导信息开发利用,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统计,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管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县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3、负责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牧业职业教育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农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州县有关决策部署。拟订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科学技术的重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农业农村、科学技术等有关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依法行政。

5、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先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含水生)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等的监管。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发布动植疫情并组织扑灭。牵头管理外来有害农业物种。监测、核查、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网络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考核及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做好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和项目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财务审计、监督以及各种财务报表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绩效管理等工作。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

2、科技技术股。负责拟订科学技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人员和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申报和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产品市场拓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和信息化工作,承担科技和农业审批服务工作。

3、产业发展股。负责拟订乡村特色产业、农业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编制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地方标准的拟订,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参与实施质量强县工作和农产品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科农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科农局局共编制79个,其中:行政编制10名,参公编制21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44名,在职人员总数7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参公18人,事业44人,工勤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3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科农局固定资产总额1561.71万元。截至2023年,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1908.83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1663.09万元增加14.78%;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908.83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663.09万元增加14.78%。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667.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8.1万元,公用支出69.2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的专项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241.52万元,其中:村级防疫员购买服务费14.02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227.5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130101)499.76万元、事业运行(2130104)65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77.94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88.97万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109.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3.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30803)支出227.5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102)支出14.0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防疫员购买服务费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1570.6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2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7万元。

4.项目支出:241.52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1.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02万元,相较2023年增加了0.02万元。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相较2023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安排。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9)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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