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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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职责: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业务上由国库股负责指导,是财政部门审核、监督财政资金支付工作的延伸。

主要任务是:配合国库股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财政支付机构内部的监督检查。

其职责如下:

  (1)、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接收国库股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和部门报送的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

  (2)、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受并审核部门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

  (3)、按期与国库股、代理银行对账;进行有关支付信息分析。

4)、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办理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核销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

5)、维护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监测系统安全;确定与部门、代理银行网上支付信息交换的范围和方式。

6)、内部监督检查。制定支付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财政支付机构和支付系统内部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支付过程进行监测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

7) 配合国库股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合    国库股制定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确定改革试点范围、指导预算单位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1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编制为22名。

四、资产情况

支付中心固定资产总额57.05万元。截至2019年,支付中心共有公务用车0辆。有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包括:复印机1.77万元、大峰G51财务软件11万元、新中大网络版财务软件24.5万元、PC服务器1.98万元、PC服务器2.7万元),无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213.04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227.03万元,减少6.1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213.04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7.03万元减少6.16 %。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13.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9.17万元,公用支出13.87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70万元,其中:中心大厅运行工作经费15万元,国库改革经费20万元,网络租赁经费15万元,票据印刷经费2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5、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改革,网络租赁,票据印刷,中心大厅运行工作方面的专项经费。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199.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4万元,相较2018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相较2018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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