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松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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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供销社主要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受政府委托,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畜产品和政策性商品经营资格审定、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及有关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调运工作。

(四)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县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发展社区性、综合性、便民性社区综合服务社,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七)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八)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经济对外交流活动。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承担处理县供销社日常事务。拟定全县供销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电收发及机要、保密、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信息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负责机关内库安全保卫、财务、车辆、公产管理、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供销社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供销社共编制数6个,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6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5人,事业0人,工勤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供销社固定资产总额15.114万元。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98.99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99.45万元减少0.4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98.99万元,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99.45万元减少0.4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98.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87万元,公用支出4.1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0万元 。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160201)69.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4.84万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90.3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万元。

4.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0.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与去年持平。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较2023年减少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无。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供销社2024年     

松潘县供销社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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