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水务和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水务和海洋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水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业务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本县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和排水许可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本县水利、供水、排水的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等经济调节意见。
(五)负责本县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
(六)负责辖区内滩涂资源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本县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
(八)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护工作。
(九)负责本县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水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订编制水务工作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水务系统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会务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水务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水利股
1、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水利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编制水利项目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3、指导乡镇供水工作,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灌溉、牧区水利灌溉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4、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防汛办公室
1、负责县防汛抗旱、江河管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
2、拟定江河管理与治理的规划和计划。
3、编报治理工程项目,实施防洪治理工作建设。
4、制定防汛预案,负责汛期值班上传下达汛情。
5、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水务执法大队
1、负责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保护水资源、水产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渔业环境、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
(五)水土保持股
1、负责拟定全县水土保持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3、负责全县开发建设项目及生产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4、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规费。
(六)财务股
1.编制部门预算决算;
2.负责机关财务日常工作;
3.负责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水务局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
四、资产情况
水务局固定资产总额1136.67万元。截至2020年,水务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单位预算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297.49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259.26万元,增加38.23万元,增加14.7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297.49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9.26万元,增加38.23万元,增加14.7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水务局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97.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4.56万元,公用支出22.92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农林水支出:224.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7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272.0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7.34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2.公务接待费: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41万元,相较2019年增加了0.07万元。(单位人员增加)3.公务用车维护费: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6.93万元。相对2019年预算增加0.94万元。(单位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水务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水务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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