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医保局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州政府有关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农民工及城乡民居参保手续的办理;
(3)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支付;
(4)负责全县公务员医疗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金的征收、管理与支付;
(5)负责全县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和参保人员费用的审核支付;
(6)负责企业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的管理、支付;
(7)负责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并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指导;
(8)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体检费用的审核与报销。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1
财务室:1
审核室:1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医保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事业编制1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医保局固定资产总额22.21万元。截至2020年,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103.6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80.44元,增加22.3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03.6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44万元,增加22.3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314.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1.95万元,公用支出23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常委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721万元,其中: 城乡居民专项业务经费17.46万,工作经费3万,体检费700万,武装部家属门诊医疗费0.6万。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9万。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8.14万。
3.住房保障支出,23.38万。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291.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
4.项目支出:721.06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5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46万元,相较2020年同比增加0.04万,增加9%,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新增工作的开展使经费上升。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辆,(越野车0 辆)多功能 0辆,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相较2020年,减少0.62万,同比下降14.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但由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和油费及车辆运行等费用上涨,因此压减幅度不大。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松潘县医保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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