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松潘县青云镇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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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四川省松潘县青云镇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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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19

附件119

附件221

第五部分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镇财县管、村帐镇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全镇工作大局,不断创新思路,锐意进取,注重协调发展,追求工作实效,大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2018年我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化发展更加科学,社会发展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全镇职工统一认识,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带领各村群众顺利推进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夯实经济基础

截至2018年9月我镇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958万元,第一产业收入达1711.8万元,第二产业收入达626.2万元,第三产业收入达4620万元,人均纯收入13577元,财政收支逐年好转,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各项经济指标如期实现,为镇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持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城南产业新城、成兰铁路等工作,继续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并深入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增加土地流转面积,2018年在除去被征土地的情况下,稳定农作物播面积5200亩;继续引导谷斯、东山、东龙、雄山、红花、石河桥7个中药材合作社发展,规模种植大黄、羌活等特色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600余亩,引导群众小规模种植优质土豆、七星长剑胡豆,特色蔬菜等面积达1000余亩。二是农业巩固的基础上,进行养殖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群众以东龙牦牛养殖合作社为试点,并在东山村引进藏系绵羊改善养殖一业单一的情况,全力宣传引导特色养殖业发展,拓宽群众致富门路,实现群众致富目标。三是顺利完成全镇大小牲畜(13000头)的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完成全镇7000头牛,6000头羊的畜牧改良计划。四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配合雄山工业园区建设以及企业入驻工作,以雄山工业园区为辐射点,带动我镇第二产业发展,现高原红食品加工公司等企业已入园并投入生产。

(二)深入依托区位优势抓契机,发展个体经济促就业谋发展。依托我镇优越的区位优势,抓住成兰铁路以及城南产业新城建设这一契机,启动第三产业发展计划,支持群众就近就业,在引导群众以藏家乐、家庭旅馆、零售店等形式发展个体经济促就业谋发展的同时,鼓励群众根据市场导向探索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共赢经济发展模式。2018年我镇共引导发展藏家乐10家、茶楼8个,家庭旅馆7个,零售店11个,有序引导、积极协调雄山、石河、红花、东龙4个群众自主成立的短途运输队有序参与到成兰铁路等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当中。

  (三)稳中有序推进基础建设,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全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类项目,进行了石河桥村与雄山村的村内道路建设,进行了四个村村内道路及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雄山村及东龙村的饮水工程建设,截至9月已经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二是进行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类项目第三批建设:东龙村钢架桥建设,东山村汛期受损入户口及堡坎建设项目,东山村三、四组钢架桥维修项目,谷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谷斯村饮水项目,截止9月底,均已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三是全镇已经完成6户藏区新居危房改造。四是全镇已完成15个暖棚建设任务,已经通过了验收。

  (四)加强阵地建设,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加强阵地建设,新建职工政府食堂,为职工提供更好工作生活条件。二是配合县司法局进行了我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我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进协调服务工作,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一)推进成兰铁路协调服务工作,持续发力抓安置点建设。成兰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完成98%,自2018年开年以来,我镇持续发力抓“青云镇安置点民房建设项目”,县级领导多次实地调研走访给出建议,截至12月底,安置点已经完成民房宅基地划分、临时供水供电工作、民房风貌统规设计已通过县规委会,群众统规自建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截至12月底,已有70余户开始了施工。镇政府在此期间高度重视安置点建设工作,并在安置点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常态化监督,专人负责。

(二)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协调工作,全力助推“两区”双赢。2018年上半年协助园区各企业完成企业入园以及投产工作,并做好了园区与周边群众的协调工作,助推园区与地区实现互利共赢,协调发展。

(三)推进城南产业新城建设协调工作,持续巩固后续发展基础。一是配合电力公司,完成了城南产业新城的“110”KV变电站征地拆迁工作,该项目现在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50%。二是配合住建局,完成了LNG燃气站一期征地工作,现已启动二期征地;滨河路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80%。三是配合进安大党委全面启动了清真屠宰场的相关工作。

三、发力巩固脱贫成果,有条不紊继续开展“回头看” 

2018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脱贫办的指导下,持续发力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帮扶全镇农村贫困人口的硬任务,全面进行产业、搬迁、教育、就业、保障、金融等十大扶贫工程的成果巩固。

(一)瞄准帮扶对象,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成果。2018年,我镇对2014年以来脱贫的农户进行了全面摸排,摸清重点巩固对象以及产业发展需要,为所有贫困户量身定做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措施。继续认真落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力量及时组织各帮扶责任人下沉到基层一线,走村入户,访贫问苦,充分掌握村情民意,出谋划策,因户施策,一户一策,为152户贫困户制定了巩固措施,开展扶贫成果巩固,继续深入、细化了巩固措施工作,做到巩固对象精准,措施安排精准,有序推进了我镇152户贫困户623名贫困人员的脱贫成果巩固工作。

(二)严格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档案数据资料。今年我镇按《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一是按照文件精神全面规范了展板,信息卡,并上墙;二是规范了贫困户信息袋所装内容;三是对所有数据资料进行一一核对,并进行归口管理,保证信息的一致性。

(三)紧抓项目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为巩固我镇脱贫成效,我镇今年共投入资金383.46万元用于全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建设:一是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资金42.56万元进行石河桥、雄山、东龙、红花屯四个村村内道路建设;投入资金6.3万元进行石河桥、东龙两个村入户路建设;投入资金34.7万元进行雄山、东龙、下泥巴三个村堡坎建设;投入资金1.5万元进行红花屯村村委会活动中心建设;投入资金111万元进行红花屯村、东山村三、四组钢架桥维修,东龙村钢架桥建设,谷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投入资金6万元进行红花屯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6.5万元进行雄山、红花屯、下泥巴三个村太阳能路灯安装;投入资金16万元进行东山村汛期受损入户路及堡坎建设项目,建设;上述项目均已全面完工,并均已通过验收。二是水利项目:投入资金112万元进行下泥巴、雄山、东龙、石河桥、谷斯五个村村内饮水安全工程新建及维修,上述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2018年共投入26.9万元补助杨万春等93户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并已经完成县级验收。对于2017年度脱贫的东龙村投入27万元进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镇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该项目现已经完成100%。投入资金50万建设东山村镇村旅游项目,该项目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四)结合群众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脱贫成效巩固。今年我镇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了“户户访人人忙”、“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等群众工作,将这些工作深入到脱贫攻坚上面,截止12月底我镇已经配合州县级领导进行了40余次两个贫困村的调研工作,迎接检查42次:其中省级2次、州级20次、县级20次。“户户访人人忙”工作累计走访936次,收集建议意见52条。结合上述工作,我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四、着力推进提升,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我镇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强了领导组织,全面落实了目标责任,做到立行立改、提质增效。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增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展开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形成全民受教育、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在此基础上,以各类典型选树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二、机构设置

青云镇行政编制21名,其中:领导职数9名,设镇党委书记(兼任乡人大主席)1职、镇长(党委副书记)1职、镇人大主席1职、副书记1职、镇组织委员1职、镇纪委书记1职、镇人武部部长(兼任副乡长)1职、副乡长2职等领导副职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限额内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青云镇设9个内设机构: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镇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卫生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定。

2、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协助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上缴;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档案,负责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积极指导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4、及时办理医药费的审核报销。

5、定期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和措施,并认真执行。     

6、每季度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六)、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禽畜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鱼虾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  

3、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4、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考核等工作。  

5、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文化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工作;

6、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    

7、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林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认真做好年度造林规划,提出重点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及造林技术规程,检查绿化实绩,及时总结绿化成果。    

3、努力做好林果新技术新品种在全镇的推广工作,指导做好林果生产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成果。   

4、及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和成果报送;认真做好技术承包和推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科技指标。

5、负责审查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证申请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镇财政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

6、负责镇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松潘县青云镇本年收入合计9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99万元,占98.48%;与17年相比增加264.78万元,增长38.98%;主要原因为撤乡建镇后项目及预算增加。

2018年松潘县青云镇本年支出合计103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62万元,占47.8%;项目支出537.95万元,占52.2%;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349.27万元,增长51.27%;主要原因为撤乡建镇后项目及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99万元,占98.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万元,占1.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3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62万元,占47.8%;项目支出537.95万元,占5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松潘县青云镇本年收入合计9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99万元,占98.48%;与17年相比增加增加264.78,增长38.98%;主要原因为撤乡建镇后项目及预算增加

2018年松潘县青云镇本年支出合计103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62万元,占47.8%;项目支出537.95万元,占52.2%;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349.27,增长51.27%;主要原因为撤乡建镇后项目及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4.78,增长38.98%,主要变动原因是撤乡建镇后项目及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3.28万元,占30.8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5.0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7万元,占4.2%;医疗卫生支出(类)16.31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类)49.05万元,占4.8%;农林水支出(类)553.26万元,占54.45%;住房保障支出(类)35.90万元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政府相关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95.5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15.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43.27万元,完成预算9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比例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决算数为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城乡社区支出(类):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为49.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农林水支出(类):

2130104事业支出决算为99.4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4农村设施建设支出56.45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6社会发展支出13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2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结余下年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5.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其他支出(类)

2290611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1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3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无开支内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实事求是、求实求效的推进各项工作,整体来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我镇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绩效评价:从总体上看,我镇各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随着各个项目的完成,群众对实施项目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即发挥了社会效益,又产生了经济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东龙村入户路建设项目””红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红花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石河桥村入户路建设项目”“下泥巴饮水安全工程及提升工程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东龙村入户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通行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2.红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6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红花屯村村民居住条件,打造自然村美丽家园,吸引投资进而改变居民生产生活模式,解决村民出行难等问题,由此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也将是可观的。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3.红花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村民出行较难得问题,改善了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4.石河桥村入户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通行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5、下泥巴饮水安全工程及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建成后大大改善了下泥巴村民饮用水安全、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工程的实施不仅使受益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还使群众告别了祖祖辈辈饮用不安全水的历史,喝上了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安全水和放心水,减少了水介传染病的发病率,消除了因水质差带给人们的各种疾病,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东龙村入户路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青云镇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2.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万元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新建硬化道路67.5立方米、宽3米、厚0.15米新建硬化道路67.5立方米、宽3米、厚0.15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效益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满意度指标100%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红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青云镇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9.6万元执行数: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万元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新建硬化道路240立方米、宽3米、厚0.2米新建硬化道路240立方米、宽3米、厚0.2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效益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满意度指标100%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红花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

预算单位青云镇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万元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新建钢架桥一座,长20米、宽3.5米、高7.

5米新建钢架桥一座,长20米、宽3.5米、高7.

5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效益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满意度指标100%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石河桥村入户路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青云镇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3.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万元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硬化入户路90立方米、宽3米、厚0.15米硬化入户路90立方米、宽3米、厚0.15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效益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满意度指标100%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下泥巴饮水安全工程及提升工程项目

预算单位青云镇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万元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新建水源点2个、新建引泉池1扣、维修蓄水池1口新建水源点2个、新建引泉池1扣、维修蓄水池1口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效益指标完成项目100%完成项目100%

满意度指标100%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云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青云镇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3万元,比2017年增加8.32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撤乡建镇人员及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0301政府相关行政运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城乡社区(类)…(款)…(项):指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4农林水(类)…(款)…(项):指2130104事业支出、2130504农村设施建设支出、2130506社会发展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指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其他支出(类)…(款)…(项):指2290611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松潘县青云镇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松潘县青云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行政内设9个机构如下:

1、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3、镇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镇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卫生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定。

(2)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协助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上缴;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档案,负责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积极指导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4)及时办理医药费的审核报销。

(5)定期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和措施,并认真执行。     

(6)每季度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6、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禽畜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鱼虾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  

(3)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4)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考核等工作。  

(5)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文化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工作;

(6)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    

(7)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林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认真做好年度造林规划,提出重点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及造林技术规程,检查绿化实绩,及时总结绿化成果。    

(3)努力做好林果新技术新品种在全镇的推广工作,指导做好林果生产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成果。   

(4)及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和成果报送;认真做好技术承包和推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科技指标。

(5)负责审查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证申请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9、镇财政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

(6)负责镇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我镇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其他事业人员12人,行政工勤在职2人,第一书记2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18年财政收入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49万元,年初结余119.94万元,2018年总收入1078.43万元,其中含基金收入14.5万元。

 2、2019年财政收入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654.38万元,其中年初结余47.86万元,无基金预算。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政基本支出49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79万元,公用经费38.83万元;项目支出537.95万元(项目支出包括:财政共计安排项目12个,(1)当年财政安排7.6万元用于东龙村新建活动场所经费,支付了7.6万元,完成预算100%,保证了东龙村活动场所的新建,为东龙村老百姓的业余生活提供了场所;(2)当年财政安排新建镇政府职工食堂经费8万元,实际支出8万元,完成100%,使青云镇职工用餐环境得到改善,大大的增加了职工的满意度;(3)上年财政安排5万元用于东山村文化活动开展,实际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使东山村村民的业余生活得到丰富改善,增加东山村村民的满意度;(4)当年财政安排49.05万元用于石河桥村上源公司设备拆除资金,实际支付49.05万元,完成100%,使滨河路征拆工作得到进一步开展;(5)上年财政安排0.5万元用于便民服务中心设计费,实际支付0.5万元,完成100%;(6)当年财政安排56万元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谷斯村及石河桥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实际支付55.95万元,完成99.91%,剩余0.05万元财政已追减;安全饮水工程使石河桥村及谷斯村村民满意度增加,用水得到保障;(7)当年财政安排脱贫攻坚办公经费5万元,实际支付5万元,完成预算100%,使青云镇工作开展得到支持;(8)当年财政安排8万元用于大调解专项经费,实际支付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此笔资金用于解决我镇7各村遗留问题,使7个村的村民满意度提高;(9)当年财政安排160万元用于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已支付到各村集体账户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使四个村的集体经济有了保障,村民生活相对提高;(11)当年财政安排77万元,上年财政结余51.74万元,2018年支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费104.96万元,完成预算81%,没完成支付的是由于项目临近春节,未开到发票,没及时报账,开年后及时处理相关账务,完善村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生活保障(石河村:办公运转经费0.64万元,保洁员工资2.92万元,村道及堡坎维修1.74万元,村内道路隐患清障0.52万元,村委会管户工资0.4万元,村委会维修门窗0.43万元,党建4万元,供电管护0.28万元,垃圾清运3.7万元,牧道维修0.8万元,排水沟及河道清理1.52万元,饮水管护工资0.77万元;红花屯村:办公运转经费0.64万元,保洁员工资2.68万元,村委会管护0.92万元,党建4万元,环境卫生治理1.56万元,垃圾转运3.5万元,篮球场修建1万元,老年活动中心0.4万元,村委会电费0.1万元,村道维修0.52万元,浸水坑维修1.83万元,水池维修0.21万元,水管维护0.64万元;雄山村:办公运转0.64万元,保洁员工资2.19万元,村委会管护0.48万元,党建经费4万元,垃圾运转经费3.92万元,排水沟清理2.33万元,饮水工程维修5.1万元;谷斯村:办公运转0.64万元,保洁员工资3.3万元,村委会安装管道0.6万元,供电管护0.3万元,村委会管护0.3万元,垃圾转运2万元,饮水管护1.3万元,淤泥清理1.65万元,村委会维修1万元,水管清理1.65万元,党建2万元;下尼村:办公运转0.64万元,保洁员2.19万元,村委会管护0.72万元,供电管护0.72万元,饮水管护工资0.72万元,党建2万元,村委会换门0.2万元,村委会院坝维修1.83万元,饮水池管道更换及维修2.38万元,垃圾转运0.5万元;东龙村:办公运转0.64万元,保洁员3.7万元,管护人员工资0.72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饮水维修0.7万元,垃圾转运0.96万元,活动场所2.17万元,老年活动中心维修0.81万元;东山村:办公运转0.64万元,保洁员2.88万元,村委会管护0.56万元,垃圾转运费2万元,水管员工资0.86万元,党建2万元,电管员工资0.36万元,堡坎维修2.6万元,排水管安装0.52万元)(12)当年财政安排80.27万元,上年结余63.2万元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实际支出119.39万元,完成预算83%,等组织部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后及时兑现,村干部工资的分批次发放,便于对村干部进行管理,确保其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保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年底结余47.86万元(农村公共运行费23.78万元,村干部工资24.08万元)。

2、截止2019年6月财政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3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94万元,公用经费14.08万元;2019年截止六月支付项目4个,其中(1)当年财政安排5万元用于环保督查整改,实际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青云镇环保整改提供保障;(2)当年安排群众工作经费8万元,实际支付4万元,完成预算50%,镇政府利用群众工作经费解决各村群工问题及政府开展群工工作办公经费,使镇政府群众工作开展顺利;(3)当年财政安排80.26万元,上年结余24.08万元用于村干部工资,实际支出48.10万元,完成预算的59.93%,在完成18年村干部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剩余资金按月份进度兑现,村干部工资的分批次发放,便于对村干部进行管理,确保其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保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5)当年财政那排安排77万元,上年结余23.78万元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费,实际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2.5%,剩余资金正在报账中,完善村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生活保障(谷斯村18年党建经费2万元,谷斯村18年河道清理0.6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预算编制按时按量完成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2018年无接待费和公车购置费。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62万元,无接待费和公务购置费。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镇无政府采购;2019年无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青云乡固定资产为272.69万元,办公用房500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暂无新增固定资产。

信息公开:本镇2018年预算通过政府门公开,在本级政府门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数据不存在虚列支出的问题,按照实际支出填报。

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日常业务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部门当年预算执行,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我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均未超标准、超范围。各项支出都在县财政的监管下执行,手续齐全、合理、合法。

(四)整体绩效。

我镇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各项工作认真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2018年至2019年6月,我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实事求是、求实求效的推进各项工作,整体来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建议: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附件2

青云镇2018年

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定和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号,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函〔2016〕71号)要求,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2019年全州继续推进财政预算绩效工作深入实施,拓展评价内容,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评价质量。现将我镇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1.青云镇东龙村入户路建设项目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硬化道路67.5立方米、宽3米、厚0.15米。

项目2.青云镇东龙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硬化村内道路200立方米(宽4米、厚0.2米)。

项目3.青云镇东龙村堡坎建设项目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堡坎500立方米。

项目4.青云镇谷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钢架桥3座,长7米、宽4米。

项目5.青云镇红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

项目6:青云镇红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硬化村内道路240立方米(宽3米、厚0.2米)。

项目7:青云镇红花村钢架桥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钢架桥1座(长20米、宽3.5米、高7.5米)。

项目8:青云镇红花村村委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更换村委会大门、修建花台。

项目9:青云镇红花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垃圾桶15个、修建浸水坑10个。

项目10:青云镇石河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硬化村内道路192立方米(宽3米、厚0.2米)。

项目11:青云镇石河桥村入户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硬化入户路90立方米(宽3米、厚0.15米)。

项目12:青云镇下泥巴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

项目13:青云镇下泥巴村堡坎挡墙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堡坎挡墙370立方米。

项目14:青云镇下泥巴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增水源点1两个、新建引泉池1口、维修蓄水池1口。

项目15:青云镇雄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硬化村内道路432立方米(宽3米、厚0.2米)。

项目16:青云镇雄山村堡坎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堡坎107立方米。

项目17:青云镇雄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安装太阳能路灯33盏

项目18:青云镇雄山村饮水安全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维修水池、更换主水管(110主水管230米、63主水管2900米、)、分水管(25分水管3000米)。

项目19:青云镇到户产业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2014年脱贫13户、2015年脱贫36户、2017年脱贫户44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1.青云镇东龙村入户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7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2.青云镇东龙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3.青云镇东龙村堡坎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18万元。

项目4.青云镇谷斯村新建钢架桥项目

该项目属于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48万元。

项目5.青云镇红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专项资金,总投资5万元。

项目6:青云镇红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9.6万元。

项目7:青云镇红花村钢架桥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40万元。

项目8:青云镇红花村村委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总投资为:1.5万元。

项目9:青云镇红花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6万元。

项目10:青云镇石河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7.68万元。

项目11:青云镇石河桥村入户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想,年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3.6万元。

项目12:青云镇下泥巴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总投资为:5万元。

项目13:青云镇下泥巴村堡坎挡墙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12.95万元。

项目14:青云镇下泥巴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走投资为:3万元。

项目15:青云镇雄山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17.28万元。

项目16:青云镇雄山村堡坎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总投资为:3.75万元。

项目17:青云镇雄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总投资为:16.5万元。

项目18:青云镇雄山村饮水安全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15万元。

项目19:青云镇到户产业项目

该项目属于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为:26.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1.于4月20日开工,5月2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2.于4月20日开工。6月2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3.于4月20日开工,6月2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

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4.于8月25日开工,11月15日完工,该项目采取自主招标方式实施。

项目5.由县脱贫办统一实施。

项目6.于5月1日开工,7月31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7.于6月20日开工,9月3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自主招标方式实施。

项目8.于5月1日开工,6月3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9.于5月10日开工,7月1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0.于5月4日开工,8月31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1.于5月4日开工,8月31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2.于9月1日开工,10月3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自主招标方式实施。

项目13.由县级部门统一实施。

项目14.于5月20日开工,7月2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5.于5月3日开工,5月18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6.于5月1日开工,7月31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7.于5月1日开工,7月31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8.于7月4日开工,9月30日完工,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19.分年度由贫困户自主实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专项扶贫自建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财政专项扶贫各类资金已到位,资金实际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在资金使用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先由业主(镇政府)组织领导小组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邀请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实行资金的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5、12、17,由县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项目1、2、3、6、8、9、10、11、14、15、16、18,由镇政府委托给村两委组织实施,村两委召开村两委会确定项目以委托建设方式实施,并将项目委托给有相关建设经验的施工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村成立领导小组、理财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项目于2018年12月前已全部完工,且已组织验收。

项目4、7、13,由镇政府委托给村两委组织实施,村两委召开村两委会确定以自主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并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投票选取施工单位。项目实施村成立领导小组、理财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项目于2018年12月前已全部完工,且已组织验收。

项目19.由贫困户自主组织实施。项目在当年度年底已全部完工且已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经全面完成,且投入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入户路硬化项目、堡坎建设项目、钢架桥项目建设项目作为一项助力脱贫攻坚项目,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建成后可改善村民居住、通行条件,打造自然村美丽家园,吸引投资进而改变居民生产生活模式,解决村民出行难、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由此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也将是可观的。

饮水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工程的实施不仅使受益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还使群众告别了祖祖辈辈饮用不安全水的历史,喝上了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安全水和放心水,减少了水介传染病的发病率,消除了因水质差带给人们的各种疾病,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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