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青云镇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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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青云镇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青云镇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四)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五)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云镇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相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青云镇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实际的政府措施,并有效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建设的总体规化。编制本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政府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群团相关工作。

(三)维护稳定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走访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制定全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协调与本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2、开展就业促进、就业服务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管理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居活动。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3、协助开展本辖区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开发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培训需求,组织推荐农村领导人才和实用人才参加培训。协助组织完成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归国专家服务工作,以项目开发形式短期聘用部分农业高科技人才下服务。

(六)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青云镇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青云镇机关总编制51个。行政编制38其中:行政人员33名;机关工勤人员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3名,退休人员4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青云镇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截至2020年,青云镇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984.71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893.07万元增加10.2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984.7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93.07万元增加10.2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984.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7.24万元,公用支出107.47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常委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01013.7万元;2、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0301)497.02万元;3、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0305)131.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7.26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和健康支出43.46万元,包括: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6.79万元;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7.01万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9.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173.76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生活补助和办公费运维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5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724.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44万元。

4.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4.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24万元,相较2019年增加0.13万元。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因我单位是常委部门接待任务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1)多功能0辆,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2.16万元,相较2019年25.74万元增加6.42万元因为大寨三个村划入青云镇后,因工作量增加,下村路途更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13青云镇-2020年预算公开表

      

            松潘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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