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1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1
一、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能1
二、内设机构5
三、人员编制1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10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11
六、“三公”经费说明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13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九、名词解释1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能
(一)加强党的领导。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乡机关、村、驻辖区单位、行业、“两新”组织等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统筹经济发展。
1.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国有资产,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等。
5.负责村镇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民生改善。
1.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农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2.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殡葬管理、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移民搬迁、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维护社会稳定。
1.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 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指导村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辖区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5.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邪教组织斗争。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财政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乡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乡机关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秘、档案管理、党政印章管理、信息、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村级财务管理,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统筹辖区内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村党组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工作。负责本乡机构编制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监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报告和讲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维护稳定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武、政法、统战、信访、稳定、民宗、群众、防邪和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法治建设,配合开展调解和帮教管理,承担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活动。负责流动人口、外来僧道管理。负责基层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和兵役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配合开展辖区内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移民搬迁、土地流转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指导、监管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统一领导教育体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应急抢险和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习以及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老旧危房安全排查,落实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监管和住房安全宣传引导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综合执法办公室牌子。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参与拟订乡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及建议。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生活、生产、经营、农业等污染的监督检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导辖区内生态农业、农牧业建设。负责辖区内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省政府授权,按照县政府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整合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里回族乡设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如下: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宣传并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拟订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各项工作。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协助派驻到乡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窗口事宜。指导村便民服务点业务工作。牵头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联络、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
(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宣传并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等技术、品种、机具等的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和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林业、农业苗情、灾害、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
(四)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宣传并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就业、社保、医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救助、救济、低保、儿童、老龄、残疾人等社会事业服务工作。宣传并贯彻落实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订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负责对乡村文化、文艺等活动的指导、协调和宣传工作。拟订旅游发展项目实施计划,搞好旅游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信息上报等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级)。根据服务对象多少,由乡党委、政府明确1至2名专兼职人员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结合工作任务和实际表现,择优选择1个事业机构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共编制数42个,其中:行政编制25名,参公编制0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公0人,事业15人,工勤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325.54万元。截至2023年,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1061.08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954.41万元增加11.18%;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061.08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954.41万元增加11.18%。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909.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4.4万元,公用支出55.1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的专项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151.54万元,其中:十里回族乡人大工作经费2.35万元;十里回族乡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149.19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010301)403.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事业运行(2010350)213.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49.50万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52.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7.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支出163.1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临岗、保险支出。
7.代表工作(2010108)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乡人代会议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853.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
4.项目支出:151.54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1.6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67万元,相较2023年增加了0.05万元。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相较2023年11万元费用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重点预算绩效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松潘县十里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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