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1.主要职能。
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就业等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2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文电、保密、联络衔接、来信来访、提案议案、会务、资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目标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职工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归口管理对外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全局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室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经费、财政预决算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内经费安排和调剂工作;负责对单位资金运转责任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对各类服务对象补助的发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2个。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编制数7个,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公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公0人,事业3人,工勤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总额15.03万元。截至2025年,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288.48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286.64万元增长了0.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288.48万元,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286.48万元增长了0.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53.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65万元,公用支出10.6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的专项经费。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135.2万元。其中: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5万元。 义务兵优待60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39万元。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2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082801)、事业运行(2082850)108.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5.5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7.77万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3)支出35万元。
7.义务兵优待(2080805)支出60万元。
8.退役士兵安置(2080901)支出39万元。
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82999)支出1.2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142.6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
4.项目支出:135.2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0.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1万元,相较2024年减少0.5万元。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较2024年减少0.5万元,原因为单位无公务用车减少了10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5万元。 义务兵优待60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39万元。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2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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