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新华书店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新华书店主要工作职能
(一)履行文化传播职能。松潘县新华书店作为党的思想宣传重要阵地,是先进文化的基本传播载体,承担传播主流文化、传承民族文化、提高民族素质的重大使命,承担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同时还担负教材的发行工作,主要负责全县一般图书、音像制品及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征订发行工作。
(二)发挥重要的经济作用。新华书店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内容,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承载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的使命,促使其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职能。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传播部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树立和传播主流文化、构建民族精神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提供的社会服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作为图书发行的主渠道,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中心,坚持送书下乡,为广大人民致富奔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五)按照有关职责分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接待来访,掌握工作动态;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抓好财务管理。
门市部:制定和分解门市销售任务;负责门市进销存管理和产品销售管理;开发客户、联系客户;门市销售活动的策划及跟进执行。
教材科:及时了解教材教辅目录变化情况,负责各学校教材教辅的征订、汇总和复查工作;做好分发教材教辅和收款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新华书店属二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新华书店事业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中:事业3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5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新华书店固定资产总额300万元。截至2025年,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数42.21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6万元减少18.39万元减少30.34%;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42.21万元,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60.6万元减少18.39万元,减少30.3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2.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21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的专项经费。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事业运行(2013350)29.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2.02万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41.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9万元。
4.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相较2024年持平。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较2024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2025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 。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松潘县新华书店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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