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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5-15)

发布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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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李敏将位于松潘县进安镇北街1号1栋1单元1楼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21)松潘县不动产权第0000039号)遗失;马少富将位于松潘县进安镇顺江一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松房字第1045号)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敏

声明人:马少富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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