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阿坝州人民政府
因保管不善,李敏将位于松潘县进安镇北街1号1栋1单元1楼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21)松潘县不动产权第0000039号)遗失;马少富将位于松潘县进安镇顺江一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松房字第1045号)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敏
声明人:马少富
2025年9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