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黄龙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由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现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该规划已于2020年到期。为加强黄龙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促进风景区科学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黄龙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审批要点》(川林发〔2025〕20号)等有关规定,该《规划》已征求了松潘县相关部门、风景区所在地乡镇以及景区经营主体等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了松潘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初审。现将该《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了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1日,共30天。

联系地址:松潘县黄龙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联系电话:0837-7249795

联系人:戚先生

邮编:623300          邮箱:275900598@qq.com

附件: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