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松潘县2025年基本草原优化调整成果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草原,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基本草原的通知》(川林草函〔2025〕861号)文件要求、《松潘县基本草原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以2023年划定的基本草原数据与松潘县2024年国土“三调”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草原图斑融合数据为工作底图,叠加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和行业重要规划等相关数据进行调整优化工作,形成了《松潘县2025年基本草原优化调整成果报告》。
经县级自验、州级核查、省级技术审查后,本次调整严格遵循生态优先、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原则,既守住草原生态保护底线,又统筹兼顾牧民生产养殖、合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调整后的图斑空间定位准确、属性信息完整、佐证资料齐全,完全符合省、州规定的成果质量标准。现将《松潘县2025年基本草原优化调整成果》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松潘县2025年基本草原优化调整汇总表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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