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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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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潘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阿委办〔2010〕148号)和《中共松潘县委、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松潘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10〕14号,设立松潘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统计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州局做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职务评聘,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制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住处化建设。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4个职能股(室、队)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本系统专业资格考试、统计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统计宣传工作。

承担机关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作;协助州局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国民经济核算综合股(挂松潘县统计执法队牌子)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全县统计数据资料。整理提供民族地区综合统计资料。负责全县统计业务目标管理与考核评比工作;研究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归口管理部门统计。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民营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民营经济、投入产出核算工作;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分析研究报告;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订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业务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地方的统计调查项目。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检查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案件和事件。   

(三)投资、贸易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人口、工资、劳动力的统计;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居民收支调查并进行监督检查和预警分析;搜集、整理服务业统计数据,核算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并提出分析建议;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贸易、餐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业、外经外贸、旅游等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四)能源、工业、交通、农村经济统计股

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科技统计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统计调查;整理提供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全行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产品、产量、产值等各项效益指标的考核,并为县政府提供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依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和经济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数据;对全县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发展水平、农牧民收入水平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分析;负责全县乡镇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县农村统计调查人员业务指导和抽样调查网点的管理;开展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焦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办公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三号楼 
    办公时间:08:30-12:00   15:00-18:00(夏季)   09: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32262  
    负责人姓名: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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