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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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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阿委办发〔2019〕13号)和《松潘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松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机改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松潘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是松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县医保局党组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四)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四条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承担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支付政策落实的责任。

(四)负责落实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并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

(八)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健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五条 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撰写分析报告。负责本单位党务群团、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承担医疗保障基金、本单位财务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二号楼 
    办公时间:08:30-12:00   15:00-18:00(夏季)   09: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32959  
    负责人姓名: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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