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德艳)1月29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阿坝州再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壤塘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是对阿坝州长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同繁荣发展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阿坝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核心主题,持续筑牢思想根基。从颁布实施《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法治保障,到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六大行动的暖心政策,构建起“一核引领、四区联动、全域覆盖”工作新格局,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彰显使命担当。
自2019年首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以来,阿坝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州委“1610”系统部署为抓手,打造“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品牌,创新开展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全力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
此次再次获评,标志着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这不仅是一份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州将以此次命名为新起点,积极推进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升级版,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路径新举措,努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阿坝高原常开长盛,为四川乃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谱写新的阿坝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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