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州政府信息

阿坝州出台公积金提取优化新政 减轻职工住房负担

发布时间:2026-07-03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本网讯(梁燕)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满足群众住房消费需求,近日,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规定的通知》(阿房金管〔20268号),推出多项公积金提取便民新举措,政策自2026625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新政围绕提取额度、办理时限频次、办事材料三大核心环节调整优化,全方位提升公积金使用便利度。

在提取人群范围及额度核定方面,明确共同产权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且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调整过去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规定。

针对全款购房、提前结清贷款两类业务,政策放宽提取期限与申请频次。职工全款购置自住住房且未出售房屋的,购房5年内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一次性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结清贷款5年内每年可申请一次还贷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高于一次性结清贷款总额。灵活分次提取的新规,有效盘活公积金账户资金,缓解职工家庭阶段性资金压力。

同时,新政大力精简办事材料,切实推进减证便民。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时,精简建房票据提供,申请人只需提供支付建房款和购买建筑材料的收据或发票,无需两类凭证一并提交;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配偶无本州正常公积金账户的,无需再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原件。办事材料的精简,大幅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调整紧贴群众住房消费需求,兼顾资金使用规范性、灵活性与办事便捷性,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化住房保障的务实之举。中心将通过政务大厅宣传、线上平台推送、窗口讲解等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做好业务咨询引导,保障缴存职工便捷享受公积金惠民红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